欢迎来到修师傅电器快修-附近家电维修、家电清洗、家电安装服务平台

24小时家电维修热线:

4001-558-638

当前位置:修师傅电器快修 > 常见问题 >

收入有变!工资计算方式调整→

发布日期:2025-01-02 18:58:40 浏览:
收入有变!工资计算方式调整→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相关内容的截图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795号)的规定,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。据此,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:

一、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

年工作日:365天-104天(休息日)-13天(法定节假日)=248天

季工作日:248天÷4季=62天/季

月工作日:248天÷12月=20.67天/月

工作小时数的计算:以月、季、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。

二、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

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,即折算日工资、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。据此,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为:

日工资: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

小时工资:月工资收入÷(月计薪天数×8小时)

月计薪天数:(365天-104天)÷12月=21.75天

  • 维修知识
  • 安装知识
  • 清洗保养
  • 行业新闻
  • 常见问题